法官手中的裁判权来自于人民,用之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手握裁判权的法官裁判了千千万万案件,看遍世间百态,阅尽人情冷暖,他们对自己的职业、对裁判的案件、对案中的人和事有着怎样的感触和思索,激励着他们初心不改地用好裁判权,服务好人民呢?
让我们走进法官的心里,体悟他们的所思所想……

本期作者

南召法院
白土岗法庭庭长
秦媛
如果说法院是坚守法律信仰的第一阵地,那么法官就是这片阵地上最坚强的守护者,我们用析法辩理的智慧让违法者敬畏法律,用苦口婆心的劝导化解当事人棘手纠纷,用法律的利器问心无愧、尽己所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2006年年初进入南召县人民法院至今,已十七年有余,青春已走远,但初心依旧,走过的每一步,终将成为身后审判之路最有力的脚印。

回想起曾经办理过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当原告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我手中,并表示衷心的感谢时,那与双方当事人不计其数的电话沟通和对案情的反复推敲斟酌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都是那么地值得!
时值2009年9月,李某某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2009年9月28日零时起至终身止或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李某某已连续缴纳十余年保险费。2020年初,李某某感觉心慌、心痛,多次晕倒,在当地治疗无效后转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李某某向所投保的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了险,并在出院后提出理赔请求,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以书面形式给李某某发送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书。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0年8月,李某某将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南召法院。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理赔,遂依法公正判决由保险公司向原告李某某支付保险合同中涉及的理赔款,此案结案后保险公司也履行了赔付义务,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鲜红锦旗,是当事人对我们办案法官的认可,更是对南召法院工作的认可。如果你问我法官是否辛苦、是否有遗憾,我会如实相告确实有身心俱疲的时刻,孩子说老师同学没见过他们的妈妈时,我也会感到愧疚,但当事人一句普通的感谢,一次无条件的信任,同样也是我幸福的理由。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我将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